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專項行動開展三個月以來,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公安部的統(tǒng)一部署,精心組織,認真開展宣傳發(fā)動、收繳、整治以及查處打擊工作,行動進展順利,僅收繳槍支數(shù)已超過10萬。
截至8月30日,全國共收繳炸藥1648噸、雷管384萬枚、導火索195萬米,收繳槍支10.5萬支、仿真槍10.3萬支、子彈230余萬發(fā)、管制刀具99萬把;共查處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攜帶、私藏爆炸物品、槍支彈藥案件6500余起,偵破爆炸案件240余起、盜搶爆炸物品案件110余起。刑事拘留違法犯罪嫌疑人4250人、逮捕1640余人、移送起訴840余人。取締非法生產(chǎn)、銷售爆炸物品、槍支窩點360余個;共檢查發(fā)現(xiàn)涉爆單位安全隱患3.7萬起,督促整改2.8萬起,吊銷許可證661個;共接到群眾舉報線索12160余條,查證屬實5010余條,從中破案3590余起;群眾主動上交炸藥289噸、雷管114萬枚、導火索50萬米、黑火藥9噸、槍支5.4萬支、子彈102萬發(fā),管制刀具25萬把。
公安部要求各地進一步深入組織開展好重點整治、查處打擊攻堅戰(zhàn),認真開展有涉爆涉槍涉刀單位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的“回頭看”工作,積極研究加強和改進長效管理機制建設工作,鞏固和深化專項行動成果。 (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