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3日15時,民航局運輸司司長王榮華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確保安全正常,提供優(yōu)質服務,做好航空春運工作”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ABC小海龜]民航局、航空公司、機場是一個什么關系?他們的責任是怎么界定的?有的時候因為行李問題不知道找誰咨詢,請問這三者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
[王榮華]用一個比較形象的比喻,比如球場,機場就是球場的管理者,航空公司就是運動員,政府給他制定規(guī)則,必須按照這個規(guī)則進行比賽。同時政府對機場管理者和提供者要提出要求,必須按照什么樣的標準進行建設,提供什么樣的服務和設施。運動員在里頭按照什么樣的程序進行比賽。所以政府、企業(yè)兩個都要承擔相應的主體責任,場站管理是在機場管理之下,任何紕漏、任何問題,比如供氣、供電你都要保證。大家都有一種合同關系,又是協(xié)作關系,各自都要承擔自己相應的責任。
比如說行李出了問題,一種是航空公司自己做行李的輸送,你可以向他咨詢,航空公司一般在機場都有專門的工作機構,一旦丟失行李以后到那兒去找,航空公司在一定時間段會給你答復。有些是地面的服務是由機場委托代理的,那機場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一般乘客找承運人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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