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
防范降水引發(fā)地質災害的通知
江蘇、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局):
根據氣象部門信息,4月20日夜間至22日,我國淮河以南大部分地區(qū)將有明顯降水過程,其中江南大部地區(qū)及西南地區(qū)東部累計降雨量有25-50毫米,局部地區(qū)可達50-70毫米,引發(fā)地質災害可能性大。我部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做好防范工作。為貫徹落實部領導批示精神,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密切關注降水過程,按照我部關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要求和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視頻會議精神,迅速部署防范工作,及時啟動防治預案,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緊密依靠群測群防體系,充分調動基層黨員干部和骨干群眾,提前做好排查、巡查、復查工作,對發(fā)現的隱患點要及時落實監(jiān)測和應急處置,對一些已出現變形跡象的隱患點威脅的群眾,要提前組織轉移。
三、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調配合,聯控聯防,共同做好應急人員、物資等準備。必要時向重點地區(qū)和場所派出專業(yè)人員,幫助和指導落實防災措施,做好轉移避讓、臨時安置、應急處置等工作。
四、加強值守,確保信息暢通。出現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核實信息、聯系有關人員和區(qū)片專家趕赴現場。出現重大災情、險情,務必按照要求及時向我部報送有關情況。
聯系電話及傳真:010-66558072 66557723(傳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