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財政部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支農資金整合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財政部門開展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為探索引導以縣為主整合支農資金,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途徑,中央財政集中了一部分專項資金,在全國13個糧食主產省(區(qū))選擇26個縣,開展整合支農資金支持新農村建設試點。全國另有136個縣(市)也進行了試點。
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目前雖然還處于起步階段,但成效已經初步顯現,形成了政策、資金的合力效應,支持了主導產業(yè)、特色產業(yè)的發(fā)展,促進了農民增收,培育了新型農民。(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