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公告
2007年第94號
依據(jù)《行政許可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和《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4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審核,賦予中國船舶燃料供應天津公司、嘉興市新世紀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鹽池縣隆鑫源經(jīng)貿(mào)有限公司成品油批發(fā)經(jīng)營資格。
賦予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管道原油銷售分公司原油銷售經(jīng)營資格。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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