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9月19日電(記者 周立權)吉林省近日提出要深刻認識新時期行政審判工作的重要性,要改進黨對行政審判工作的領導,并明確要求對有重大影響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負責同志應出庭應訴。
吉林省日前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行政審判工作的意見》,要切實杜絕對行政審判的各種不正當干預現(xiàn)象,要切實改進黨對行政審判工作的領導,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
吉林省明確要求對于有重大影響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負責同志應出庭應訴,要克服地方、部門保護主義,杜絕非法干預行政審判現(xiàn)象。行政機關負責人不得以其職務和身份對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施加影響,更不得利用人、財、物管理方面的職權干預、阻礙審判和執(zhí)行工作。
吉林省還提出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把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審理和執(zhí)行行政案件的行為作為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情節(jié)嚴重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