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4月19日電(記者 李鈞德) 河南省孟州市在全市所有公車上張貼“公務”標志。這些貼有專用標志的車輛凡出現在婚喪嫁娶、旅游區(qū)、釣魚場等不該出現的地方,一經舉報查實,除給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外,還罰款500元。對舉報者則獎勵200元。
據該市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辦公室主任衛(wèi)國賓介紹,該辦法實施近兩年來,群眾關于公車私用的舉報越來越少。截至目前,全市只有6起公車私用事件被查處,比該辦法實施以前明顯減少。
近年來,公車私用現象在各地屢禁不止,不僅增加財政開支,而且影響黨和政府形象。如何管好公車?河南省孟州市在對全市行政事業(yè)單位和市屬企業(yè)公務用車新購和維修進行嚴格審批的同時,還加大了對公車私用的查處力度。2005年4月,經過充分醞釀,決定對全市公務車輛一律登記造冊,并統一張貼“公務”標志。
在孟州市某機關的一輛公務車上,記者看到,貼在汽車擋風玻璃右上角的“公務”標志是一個巴掌大小的藍色硬紙片,上印醒目的“公務”字樣及舉報電話?!八{牌牌”另一面印有“禁止公車私用、禁止酒后駕駛、禁止領導干部私駕公車”警示語和車輛編號。
在統一張貼“公務”標志的同時,市廉自辦與各單位簽訂了公務車輛統一標志管理責任書,對公車使用進行統一規(guī)范。對違反規(guī)定的,堅決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