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 重 聲 明
近日,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陸續(xù)接到各地電話反映收到中國國土經(jīng)濟學會《關于舉辦全國縣(市)、鄉(xiāng)(鎮(zhèn))、村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班的通知》(中國國土培字[2008]1號),要求各單位組織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分管領導和有關干部以及縣(市)、鄉(xiāng)(鎮(zhèn))、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參加培訓,經(jīng)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研究,特鄭重聲明如下:
1.國土資源部及所屬直屬單位與中國國土經(jīng)濟學會沒有任何隸屬或掛靠關系。
2.根據(jù)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土資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國家廣電總局聯(lián)合下發(fā)的《全國縣(市)、鄉(xiāng)(鎮(zhèn))、村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部。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未委托任何學會、協(xié)會舉辦有關縣(市)、鄉(xiāng)(鎮(zhèn))、村級干部的培訓工作。
3.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將保留追究中國國土經(jīng)濟學會舉辦類似活動侵權行為的權力。
全國培訓活動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