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9日電(記者 呂夢琦、李建平)2014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的反饋工作剛結(jié)束,中紀委馬不停蹄地動員部署第二輪巡視,并表示要殺個“回馬槍”。這傳遞出鮮明信號:巡視將緊盯腐敗不放,堅決治理各種頑疾。 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的效果中外矚目,但被巡視過不代表這些地區(qū)和單位就此過關(guān),不代表巡視畫上“休止符”,未被巡視組挖出的腐敗可能仍有很多。腐敗之所以被稱作“政治癌癥”,就在于它異常頑固,容易復發(fā)。城建腐敗、買官賣官等頑疾多年來屢治屢犯,就很說明問題。而腐敗分子也多擅長見風使舵,巡視組一來,他們可能裝老實以避風頭;巡視組一走,則故態(tài)復萌,繼續(xù)腐敗。由于巡視時間、廣度、深度、頻率畢竟有限,難免會有一些腐敗分子漏網(wǎng)。 因此,要想治腐敗頑疾,查出更多隱性腐敗,就需要不斷創(chuàng)新巡視方法,使巡視在全覆蓋的基礎(chǔ)上更加高效。因此,巡視過后再殺個“回馬槍”,既是治療各種腐敗頑疾的需要,也是巡視制度不斷深化、完善,逐步實現(xiàn)常態(tài)化的必然選擇。 巡視“回馬槍”要為治腐立新功,應(yīng)殺得出其不意,讓腐敗分子措手不及。巡視“回馬槍”也應(yīng)該精準定位、靈活機動,與常規(guī)巡視、專項巡視等形成合力,不分時間,不拘形式,多批次、多頻率隨時出擊,堅決搞清楚一些單位和領(lǐng)域的突出問題或傾向性問題。 反腐需久久為功,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將巡視常態(tài)化、機制化,織密巡視高壓網(wǎng),有腐必懲,有貪必肅,才能形成更大的震懾,讓頂風違紀者收斂,讓不愿縮手的人收手,形成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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