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記者璩靜)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相關負責人4日接受采訪時表示,新聞記者證為境內記者采訪唯一合法證件,嚴禁持新聞單位制作的工作證等證件從事采訪活動,嚴禁新聞單位為非采編人員、兼職人員申辦新聞記者證。此外,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已設立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yè)行為舉報電話12390、010-65212870和010-65212787,歡迎群眾舉報或提供線索。
據(jù)了解,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今后將加大對新聞敲詐、有償新聞、虛假報道、強制發(fā)行報刊等問題的查處力度,嚴禁各新聞單位向記者站下達經(jīng)營及發(fā)行任務,嚴禁對外承包網(wǎng)站及其地方頻道的采編業(yè)務,各新聞單位采編人員不得以新聞報道為名要求采訪對象訂報刊、做廣告,不得以核實稿件為名要求新聞當事人提供相關利益,不得以“曝光”相要挾向采訪對象索取財物。
對此,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還將以報刊年度核驗、記者站年度核驗及新聞記者證換發(fā)為契機加強管理,對嚴重違法的新聞單位、記者站、從業(yè)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并公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