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記者 劉奕湛)記者16日從文化部獲悉,文化部對105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進行調整、撤銷的處理,這標志著我國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動態(tài)化管理有了實質性的開端。
據了解,天津市紅橋區(qū)回族大刀隊等97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被調整的主要原因有:原保護單位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沒有獨立賬號難以履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職責;因文化體制改革原機構變更或成立非遺保護專門機構;因行政區(qū)劃調整保護單位撤銷或變更名稱;將原項目保護單位從行政管理部門調整為實際從事保護工作的企事業(yè)單位(行政管理部門不能作為保護單位);原項目保護單位與實際保護工作不相協(xié)調。
此外,對黑龍江省民族研究所等8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提出批評、限期整改或撤銷,其主要原因是履責不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開展保護傳承工作。其中提出批評限期整改的保護單位共2個,撤銷項目保護單位的共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