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4月7日電(記者 劉巍巍)7日,記者從江蘇省蘇州市委宣傳部證實,4月6日22時,蘇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區(qū)公安分局對發(fā)生事故的“蘇蘇快299”快艇駕駛員鳳克爾以及兩艘重載船的駕駛員實行刑事拘留,并于7日上午送達看守所。
4日下午,上海稻草人旅行社攜大學生團隊24人在蘇州太湖西山島乘坐游艇“蘇蘇快299”游覽時,撞上前面兩艘重載船中間的纜繩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4名學生死亡,4人受傷。
該事故發(fā)生后,引起了輿論的廣泛關注。6日有媒體報道稱涉事游艇駕駛員鳳克爾在事故發(fā)生后,堅決否認有乘客落水,從而耽誤了搜救時間;也有媒體質疑,受害人上游艇后并未穿戴救生衣。
對此,蘇州市相關部門經(jīng)過初步調查表示,鳳克爾駕駛游艇,在兩艘拖曳船只之間間距比較小的情況下,強行穿越屬于違章行為;乘客未穿救生衣,駕駛員開船涉嫌危險駕駛。目前,鳳克爾以及兩艘重載船駕駛員已被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對于事故的其他細節(jié),相關部門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