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樂山9月7日電(記者 史春東)在聽取了多個省市和地區(qū)的《全民健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落實情況匯報后,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馮建中在此表示,要堅持全民健身“三納入”,使之常態(tài)化。
國務院在《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中提出了“三納入”的要求,是指把全民健身事業(yè),特別是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把全民健身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把全民健身工作納入當地《政府工作報告》。 “三納入”是貫徹《條例》的關鍵點,但由于有些省份的個別市縣沒有把全民健身設施等規(guī)劃建設作為推進社會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和載體,存在急用了建一點,經費多了建一點,領導重視了建一點的現象。
馮建中表示,《條例》落實的過程當中,是會有反復的,但是可以看到,大家的認識一年比一年好了,不論是認識、工作做法、力度等等,都比原來要好。
他強調,貫徹《條例》必須落到實處,如果玩虛的,推進就會沒有底,難有實效。在這個過程當中,要轉變觀念、思路、工作方法,體育部門要依靠各級政府、依靠上級、依靠其他部門、依靠社會組織、依靠社會中的積極分子去做。體育部門主要是謀劃、協(xié)調、組織、推動,要善于聯合,不要單打獨斗。
“這兩年我們制定《全民健身條例》、《全民健身計劃》,而后三年要在前兩年工作的基礎上抓實施計劃當中的指標落實、評估,”馮建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