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5月11日電(記者賀占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11日舉行新聞通氣會稱,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已全面啟動。新疆將讓這些流浪未成年人有家可回、有學可上、有事可做、有醫(yī)可就;并在此基礎上建立打擊、解救、接送、教育、監(jiān)管、安置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長效機制。
今年4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黨委、政府決定開展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專項行動,承諾將所有在外流浪的新疆未成年人全部接返回疆。
目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已全面啟動,自治區(qū)及各地州和重點縣市均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專門工作機構,制定了救助保護專項行動方案并已開始組織實施。
此次專項行動的救助對象主要是18歲以下無法定監(jiān)護人、流浪無著和有不良行為的新疆流浪未成年人。
為確保每一名返疆流浪未成年人都能得到應有的教育和救助,自治區(qū)財政已撥款1000萬元用于對已有的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訓中心進行改建、擴建,并投資5000萬元用于建設新的教育培訓基礎設施。
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在中央有關部門的協(xié)調和各省區(qū)市支持下,新疆先后開展了3次大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專項行動。2006年以來,先后解救和救助新疆流浪未成年人上千名,絕大多數(shù)流浪未成年人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有效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