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2月2日電(記者吳書光、潘林青)山東省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1日發(fā)布通告稱,山東部分地區(qū)節(jié)日期間有燃放“孔明燈”的習俗,為消除“孔明燈”帶來的安全隱患、預防森林火災的發(fā)生,請大家不要制造、儲存、銷售和放飛“孔明燈”。
通告指出,山東省過去多起森林火災是由燃放“孔明燈”引發(fā)的?!翱酌鳠簟笔且怨腆w酒精等燃料為熱源,通過加熱紙質燈籠內的空氣產生浮力而隨風飄蕩的空飄燈籠?!翱酌鳠簟睂儆陲h浮不定的明火,在施放過程中受到風速、氣流的影響,容易造成燃料泄漏或引燃紙制燈罩,一旦飄落到林地極易引發(fā)森林火災。
自2010年9月23日以來,山東省累計平均降水量僅有12毫米,比常年偏少85%。根據降水頻率分析,山東省氣象干旱程度已達特大干旱等級,為60年一遇。進入防火期以來,山東森林防火形勢嚴峻,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