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停車場內(nèi)停滿待銷售的汽車(2010年10月11日攝)。財政部和國家稅務(wù)總局28日對外公布的消息稱,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按7.5%稅率征收的政策,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執(zhí)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征收,恢復(fù)10%的稅率。 新華社發(fā)(張春雷 攝)
山東省臨沂市郯城縣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停車場內(nèi)停滿待銷售的汽車(2010年10月11日攝)。 新華社發(fā)(張春雷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