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6月28日電(記者楊希偉、沈翀)為確保水庫安全度汛,湖北全面落實水庫防汛責任制,將大、中、小型水庫防汛責任落實到人。
湖北防汛抗旱指揮部介紹,對于73座大型水庫和重點中型水庫,省防指和省監(jiān)察廳聯(lián)合對外公布防汛責任人名單,以進一步強化水庫安全度汛的責任制。根據(jù)公布的名單,292位水庫防汛行政責任人、水庫主管部門責任人、水庫崗位責任人、水庫安全監(jiān)督責任人,將分別承擔今年水庫安全度汛的防洪責任。
對于5000余座小型水庫,為了解決小型水庫管理人員缺位的問題,湖北建立專兼職管理人員立檔備案,由省防辦組織專班對上報人員予以核查匯總。從各地上報情況看,咸寧、黃石、恩施3個市州和襄樊、棗陽、黃岡等14個縣市區(qū),已通過財政撥款的形式,落實了小庫專管人員補助經(jīng)費,初步建立起長效投入機制,為小型水庫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資金支撐。
湖北省防指表示,水庫安全度汛歷來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汛期湖北將嚴肅防汛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對因玩忽職守、工作不力等造成嚴重損失的責任人,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水庫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