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 廖翊)近日,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安陽縣安豐鄉(xiāng)西高穴村搶救性發(fā)掘的一座東漢大墓獲重大考古發(fā)現(xiàn),經權威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根據(jù)考古資料現(xiàn)場考證研究,確定這座東漢大墓為文獻中記載的魏武王曹操高陵。
27日上午,河南省文物局、河南安陽市及國家文物局有關方面負責人與部分專家學者一起在京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公布了這一重要發(fā)現(xiàn)。
據(jù)新聞發(fā)布會介紹,大墓位于河南省安陽縣安豐鄉(xiāng)西高穴村南,2004年底后曾多次被盜。為有效予以保護,2008年12月,經報請國家文物局批準,河南省文物局組織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開始對墓葬進行搶救性考古發(fā)掘。
發(fā)掘后發(fā)現(xiàn),該墓平面為甲字形,坐西向東。這座帶斜坡墓道的雙室磚券墓,規(guī)模宏大,結構復雜,主要由墓道、前后室和四個側室構成。斜坡墓道長39.5米,寬9.8米,最深處距地表約15米;墓壙平面略呈梯形,東邊寬22米,西邊寬19.5米,東西長18米;大墓占地面積約740平方米。
該墓雖被多次盜掘,但仍幸存一些重要隨葬品。共出土器物250余件,有金、銀、銅、鐵、玉、石、骨、漆、陶、云母等多種質地。器類主要有銅帶鉤、鐵甲、鐵劍、鐵鏃、玉珠、水晶珠、瑪瑙珠、石圭、石璧、石枕、刻銘石牌、陶俑等,其中以刻銘石牌和遺骨最為重要。此次共出土刻銘石牌59件,有長方形、圭形等,銘文記錄了隨葬物品的名稱和數(shù)量。其中8件圭形石牌極為珍貴,分別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刀”等銘文。在追繳該墓被盜出土的一件石枕上,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慰項石”銘文。這些出土文字材料為研究確定墓主身份提供了重要的、最直接的歷史學依據(jù)。
在墓室清理中,發(fā)現(xiàn)有人頭骨、肢骨等部分遺骨。專家初步鑒定為一男兩女3個個體,其中,墓主人為男性,年齡在60歲左右。
據(jù)介紹,有關專家對這些考古發(fā)現(xiàn)進行了多次論證,根據(jù)墓葬形制、結構及隨葬品時代特征,認為這座大墓年代為東漢晚期;結合文獻記載,判定該墓的墓主人為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魏武王曹操,大墓即文獻中記載的高陵。發(fā)布會上,社科院學部委員、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任劉慶柱,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委員、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原所長郝本性,考古學家梁滿倉,人骨鑒定專家王明輝等向記者陳述了對大墓的考古認定依據(jù)。
第一,這座墓葬規(guī)模巨大,總長度近60米,磚券墓室的形制和結構與已知的漢魏王侯級墓葬類似,與曹操魏王的身份相稱;該墓未發(fā)現(xiàn)封土,也與文獻記載曹操壽陵“因高為基,不封不樹”的情況相符合。
第二,墓葬出土的器物、畫像石等遺物具有漢魏特征,年代相符。
第三,墓葬位置與文獻記載、出土魯潛墓志等材料記載完全一致。據(jù)《三國志·魏書·武帝紀》等文獻記載,曹操于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正月病逝于洛陽,二月,靈柩運回鄴城,葬在了高陵,高陵在“西門豹祠西原上”。調查資料顯示,當時的西門豹祠在今天的漳河大橋南行一公里處,地屬安陽縣安豐鄉(xiāng)豐樂鎮(zhèn)。這座大墓就在西門豹祠以西。1998年,西高穴村西出土的后趙建武十一年(公元345年)大仆卿駙馬都尉魯潛墓志,也明確記載了魏武帝陵的具體位置就在這里。
第四,文獻還明確記載,曹操主張薄葬。他臨終前留下《遺令》:“殮以時服”“無藏金玉珍寶”,也在這座墓葬中得到了印證:墓葬雖規(guī)模不小,但墓內裝飾簡單,未見壁畫,盡顯樸實。兵器、石枕等有文字可證皆為曹操平時“常所用”之器。
第五,最為確切的證據(jù)就是刻有“魏武王”銘文的石牌和石枕,證明墓主就是魏武王曹操。據(jù)文獻記載,曹操生前先封為“魏公”,后進爵為“魏王”,死后謚號為“武王”,其子曹丕稱帝后追尊為“武皇帝”,史稱“魏武帝”。出土石牌、石枕刻銘稱“魏武王”,正是曹操下葬時的稱謂。
第六,墓室中發(fā)現(xiàn)的男性遺骨,專家鑒定年齡在60歲左右,與曹操終年66歲吻合,應為曹操遺骨。
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司司長關強在發(fā)布會上表示,西高穴墓發(fā)掘工作有待進一步展開。目前根據(jù)專家們的確定,可以認為,西高穴墓為曹操高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