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25日電(記者岳德亮)受浙江省政府委托,浙江省審計廳廳長謝力群9月24日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08年度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時說,辦公用房配置超標嚴重,公房改變用途現(xiàn)象普遍。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審計部門對省本級及6個市、16個縣(市、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chǎn)開展了同步審計調查。審計發(fā)現(xiàn),辦公用房配置超標嚴重,調查的10家省級單位,有6家單位辦公用房配置超過建設標準,其中配置最高的人均擁有辦公用房面積220.2平方米,實際使用人均辦公用房面積80.5平方米。紹興市審計調查涉及的16家單位人均辦公用房建筑面積均超過標準,為65平方米,最高人均147平方米。
而且,公房改變用途現(xiàn)象普遍。根據(jù)審計部門對省本級及6個市、16個縣(市、區(qū))調查情況看,有57.93萬平方米用于出租,有57.15萬平方米無償給單位、個人占用,閑置房產(chǎn)2.93萬平方米。調查的10家省級單位用于機關辦公4.70萬平方米、用于出租經(jīng)營6.12萬平方米、被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無償占用6629.71平方米。
浙江省審計廳指出,這些公房的出租不規(guī)范。如調查所涉房產(chǎn)出租簽約8年以上的9.89萬平方米,最長租期為20年,有的因租期過長,租金過低,有2.2萬平方米被承租方轉租牟利。如浙江省商務廳后勤服務中心將位于杭州市中心的延安路468號老辦公用房出租給浙江申大進出口貿(mào)易有限公司,日租金每平方米1.44元,后又返租該樓約350平方米房產(chǎn)作為辦公用房,每平方米日租金2.78元,返租租金大大高于原出租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