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發(fā)布:關于表彰第二批全國道德模范的決定
新華社北京9月20日電
關于表彰第二批全國道德模范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宣傳部、文明辦、總工會、團委、婦聯(lián),各軍區(qū)、各軍兵種、各總部、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武警部隊政治部,中央文明委各成員單位:
2007年9月,中央文明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lián)評選表彰了首批全國道德模范,產(chǎn)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兩年來,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于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部署,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廣泛開展學習宣傳道德模范活動,大力推進公民道德建設,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涌現(xiàn)出了一大批體現(xiàn)社會主義道德要求的先進人物,形成了學習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爭當?shù)赖履7兜臒岢?,樹立了知榮辱、樹正氣、促和諧的良好風尚。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是《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頒布實施8周年。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設的豐碩成果,更廣泛地動員人民群眾支持和參與道德建設,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解放軍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lián)組織開展了第二屆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經(jīng)群眾推薦、審核公示和群眾投票、評委評選等程序,裴春亮等55名同志榮獲“全國道德模范”稱號,陳榮超等262名同志榮獲“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在公民道德建設中作出新成績。要在全社會大力宣傳道德模范的先進事跡和高尚品德,深入持久地運用榜樣的力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推進精神文明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更大貢獻。
中共中央宣傳部 中 央 文 明 辦
解放軍總政治部 全 國 總 工 會
共 青 團 中 央 全 國 婦 聯(lián)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