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7月31日電(記者 黃毅)記者31日下午從四川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獲悉,經事故調查組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后認定,造成10人遇難、1人受傷的甘孜州德格縣“6·22” 重大邊坡坍塌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多名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其中,作為分管領導的德格縣副縣長楊某,其行為涉嫌犯罪(濫用職權),已由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2009年6月22日15時10分,四川省甘孜州德格縣在城區(qū)不穩(wěn)定斜坡治理過程中發(fā)生一起重大邊坡坍塌事故,造成10人遇難、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50余萬元。
事故發(fā)生后,四川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州兩級安監(jiān)、監(jiān)察、公安、工會、建設等部門及甘孜州政府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省檢察院參加,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論證工作。
調查組經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后認定:德格縣“6·22”重大邊坡坍塌事故是一起在惡劣自然條件下,施工單位在地質災害治理過程中,擅自變更施工圖設計方案,未按規(guī)定編制施工方案,邊坡臨時支護不到位,使用無資質施工隊伍違章施工造成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根據調查,項目勞務承包人吳某、項目經理黃某分別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主要責任,其行為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德格縣副縣長楊某作為分管領導,未督促縣規(guī)劃和建設國土資源局認真履行業(yè)主職責,工程建設至今無監(jiān)理單位實施現場監(jiān)理,未要求按程序變更施工設計,未有效督促業(yè)主單位加強項目的安全管理,并利用職權要求項目部把城區(qū)不穩(wěn)定斜坡治理工程中的防洪堤和擋土墻項目交給自己的親妹夫吳某承包施工,其行為涉嫌犯罪(濫用職權),已由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據了解,四川省有關部門還將對責任企業(yè)和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