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記者 南辰)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會同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門近日聯(lián)合印發(fā)《汽車摩托車下鄉(xiāng)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對農民報廢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的標準。財政部等七部門強調,實施汽車摩托車下鄉(xiāng)既是實現(xiàn)惠農強農目標的需要,也是拉動消費帶動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地要加強協(xié)作,結合本地區(qū)實際制訂具體操作辦法,并切實加強監(jiān)督管理,“把好事辦好、辦實”。
如何把好事辦好、辦實?這首先離不開與汽車消費、使用整個流程相關的各級政府部門的監(jiān)督,也離不開消費者協(xié)會以及媒體對廣大農村汽車消費者權益的關注和保護。
舉例來說,全國人大代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副部長苗圩在兩會期間曾經表示,汽車下鄉(xiāng)面臨著要增加農村營業(yè)設施和網點的投入、解決好售后服務的問題。“汽車下鄉(xiāng)后,車壞了到哪里去修,這是一個問題。而有些偏遠的縣城連維修網點都沒有?!庇纱丝梢?,在汽車三包法規(guī)目前仍然尷尬缺位的背景下,汽車廠家不能只把汽車下鄉(xiāng)看成嘴邊的“唐僧肉”,要真正保護好農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售后服務也及時、高質量地下鄉(xiāng)。
記者近日在河北霸州就汽車下鄉(xiāng)采訪時,一些農民對記者表示:希望汽車廠家和經銷商能像城里一樣提供周到的維修和救援服務。記者認為,汽車廠家在農村布網的重點,絕不是像大城市那樣投入巨資建一些豪華裝修的4S店,而是要在售后服務保障上為農村消費者做實事。記者了解到,目前,針對農村汽車售后服務的特點,吉利汽車一些在基層縣市的服務站配備了道路救援車和移動服務車,可以走村串戶把售后服務也送下鄉(xiāng)。這種有中國特色、適應農村汽車市場特點的做法值得推廣。
記者還注意到,《汽車摩托車下鄉(xiāng)實施方案》中,提到“生產上述產品并且同意對產品質量、經銷網點、售后服務、價格、銷售統(tǒng)計和政策宣傳等工作進行承諾并簽訂責任書的企業(yè),均可以參與汽車摩托車下鄉(xiāng)產品生產和銷售”。也就是說,將汽車賣到農村的生產企業(yè)對售后服務等要進行承諾并簽訂責任書,如果不履行承諾,不但會丟掉信譽,其資質也難免會受到廣大消費者的質疑。
對于汽車下鄉(xiāng)暫未將轎車產品列入補貼范圍,記者認為這是中國農村地域廣闊、經濟發(fā)展情況差異大的國情決定的。例如,東部沿海地區(qū)的農村家庭平均收入要高些,購買轎車的需求可能更多。但是對于中西部地區(qū)的農村,眼下更需要的還是能夠帶動致富的輕型載貨汽車、便于客貨兩用的微型客車等。綜合全國農村的情況,把有限的50億元補貼資金用在刀刃上,更大范圍、更大力度地惠農,在眼下這個階段無可厚非。
當然,隨著農村經濟條件的改善,農村家庭對轎車的需求也在增強。記者近日在河北霸州采訪時了解到,當?shù)厮洗迦澹常埃岸鄳?,有各種汽車80多輛,其中轎車近30輛,而保有轎車中售價四五萬元的吉利經濟型轎車又占了相當?shù)谋戎?。這可以從一個側面證明,目前農村家庭對汽車的需求也出現(xiàn)了多元化趨勢。汽車下鄉(xiāng)遲早會孕育出轎車下鄉(xiāng)的“后浪”。
值得關注的是,對于轎車下鄉(xiāng),自主品牌廠家與其坐等政策發(fā)展調整,不如主動出擊,讓網絡布點、品牌下鄉(xiāng)、產品下鄉(xiāng)先行一步,著眼未來10年到20年中國農村汽車市場這一新增長點占領制高點。
吉利汽車銷售公司副總經理陳洪生對記者介紹,目前在吉利的銷量中,西北、華北、東北這“三北”地區(qū)的貢獻是最大的,這其中又離不開農村市場的貢獻。2007年河北農村市場對吉利轎車產品的貢獻率是30%;而2008年,吉利在河北有70%的轎車賣到了農村。為了滿足農村市場日益增長的購車需求,吉利汽車從2009年開始大力發(fā)展三、四級市場網絡,計劃今年把營銷網點增加到1000家,把網絡延伸到縣級市和重點鄉(xiāng)鎮(zhèn),實現(xiàn)渠道下鄉(xiāng)、產品下鄉(xiāng)、服務下鄉(xiāng)。
另外一個把好事辦好、辦實的要點是地方政府提供的地方補貼要“胸懷寬廣”,不能走地方保護的路子。例如,按照吉林省實施的汽車下鄉(xiāng)活動規(guī)定,農民購買一汽集團在吉林省境內生產的5噸以下(含5噸)卡車、微型客車和微型卡車,每輛政府將給予15%的補貼,單車最高補貼額為3萬元,補貼時限從2月20日至11月底前結束。應當說,當?shù)剞r民從吉林省地方補貼中得到了更大的實惠。但是,“一汽集團在吉林省境內生產的”這個定語是否有利于市場競爭的公平展開需要考量。記者認為,有關部門需要對地方政府提供的地方補貼的落實情況加以監(jiān)督,一旦有的地方出臺嚴重干擾公平競爭、影響農民自由選擇的土政策,要及時加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