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志愿者在發(fā)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務戶卡”。當日,北京市門頭溝區(qū)司法局舉辦“法律援助與您同行”宣傳活動,宣傳即將實施的《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2009年3月1日,《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將正式實施,實施后,北京市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衡量標準從家庭人均月收入410元提高至697元,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使低收入市民能夠得到更多的免費法律援助服務。新華社發(fā)(李青山 攝)
2月26日,志愿者在發(fā)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務戶卡”。當日,北京市門頭溝區(qū)司法局舉辦“法律援助與您同行”宣傳活動,宣傳即將實施的《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新華社發(fā)(李青山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