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29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決定在全省各級各類學校中推行意外傷害校方責任保險制度,以建立和完善校園意外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
浙江省財政廳日前發(fā)布消息稱,校方責任保險的責任范圍是:學校在教育教學或統(tǒng)一組織安排的活動中(包括體育課、實驗課、課間操、課外活動、春游、夏令營、冬令營和各類社會實踐活動等),因校方責任導致注冊學生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學校承擔的直接經(jīng)濟賠償責任。
據(jù)了解,校方責任保險費用從學校公用經(jīng)費中列支。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投保校方責任保險的費用,每生每年5元;高等院校自籌投保費用;其他學校投保校方責任保險的費用,由各級教育行政和財政部門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采取財政全額或部分補貼,或學校自籌等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