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7日電(記者崔靜、劉奕湛)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聞發(fā)言人尹新天17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介紹,2004年到2007年9月,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案件1357起,涉案金額達1693萬元。
尹新天說,為成功舉辦2008年北京奧運會,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制度建設,中國的專利法、著作權法和商標法等法律對奧運期間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強有力的依據。此外,中國還制定了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特別是2002年專門制定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這些法律和條例構建了較為完善的奧運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
他表示,除了中央政府制定的有關法律之外,作為主辦城市北京市也先后出臺了北京市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規(guī)定和北京2008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吉祥物的知識產權公告,從地方政府的角度對完善奧運期間的知識產權保護作出了貢獻。
尹新天說,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于涉及奧林匹克標志的外觀設計也作出了專門規(guī)定,明確凡是涉及奧林匹克標志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將不能被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同時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等部門也就管轄的知識產權領域做了相應的規(guī)定。
“中國政府有決心也有能力在奧林匹克運動會舉行期間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氛圍?!币绿煺f。
他指出,中國對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的保護是全方位和嚴格的。保護的范圍并不僅限于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吉祥物福娃,還包括奧林匹克的會徽、會歌、會旗等各類知識產權。此外,依據現有的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等規(guī)定,在奧運期間使用的各種體育器材、器械等,如侵犯有關知識產權的,也同樣受到保護。
2007年公安機關抓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嫌疑人2967人
新華社北京4月17日電(記者劉奕湛、崔靜)國新辦17日發(fā)布的“2007年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報告顯示,2007年,全國公安機關圍繞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共立案2283起,破案200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967人,涉案總價值14.9億元。
報告指出,2007年全國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侵犯著作權等各類知識產權案件10870余起,共收繳各類非法出版物4118萬余件。
報告說,2007年,中國海關繼續(xù)加強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工作力度,海關總署共核準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2267件,比上年同期增長38.7%;全國海關共查獲各類進出口涉嫌侵犯知識產權貨物7467票,涉案貨值4.38億元。
根據這份報告,全國各級版權行政管理部門2007年共檢查經營單位達54.86萬家,取締違法經營單位13170家,查獲地下窩點1224個,行政處罰9816起,移送司法機關案件268件。收繳盜版制品數量為7569萬余件.其中查繳的盜版圖書1121萬余冊,盜版期刊1843萬余冊,盜版音像制品5249萬余盤,盜版電子出版物207萬余盤,盜版軟件300萬余張,其他各類盜版品505萬余件。
同時,全國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行政執(zhí)法機構去年共出動執(zhí)法人員491萬余人次,檢查音像經營單位85萬家次,收繳違法音像制品約1.1億張,查處侵犯知識產權案2萬余件,移送司法機關案件399件,移送涉案人員646人。
截至2007年底我國已注冊地理標志總數達301件
新華社北京4月17日電(記者劉奕湛、崔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范漢云17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說,依據商標法的規(guī)定,國家工商總局從1994年開始保護地理標志,到2007年底,已經注冊的地理標志總數達301件。
范漢云說,為了運用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促進農民增收,2007年的中央1號文件提出了要依法保護農產品商標、地理標志和知名品牌。對此,國家工商總局主要做了兩方面的工作:一是鼓勵和指導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注冊;二是加大對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的保護力度。
他說,2007年1月24日,國家工商總局專門發(fā)布了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并且制定了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管理辦法,這個辦法的實施對于保護農產品商標、地理標志,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
范漢云介紹,在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的1234件馳名商標中,有涉及農產品的商標246件,地理標志10件,其中包括公眾廣為知曉的紹興黃酒、盤錦大米、泰和烏雞、瀏陽花炮等,這些都是2007年獲得馳名商標的地理標志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