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記者韓潔 羅沙)財政部23日宣布,最新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顯示,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總額達到8.01萬億元,其中凈資產總額為5.31萬億元,占全部國有凈資產總額的35.14%。
2006年12月至2007年10月,財政部組織開展了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此次資產清查的基本任務是全面摸清行政事業(yè)單位“家底”,通過資產清查,找出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真空”和“漏洞”,研究出臺針對性強、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根據資產清查結果,從單位類別看,行政單位占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總額的25.63%,事業(yè)單位占74.37%;從級次看,中央占15.24%,地方占84.76%;從資產構成看,流動資產占37.75%,固定資產占52.19%,對外投資占2.14%,無形資產占1.09%,其他資產占6.83%。
此次資產清查的基準日為2006年12月31日,具體涉及150個中央部門和36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共計67.2萬戶獨立核算的行政事業(yè)單位。
據悉,為組織做好資產清查工作,財政部成立了全國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統(tǒng)一部署全國資產清查工作。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也分別成立了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實施。
為確保資產清查結果的真實可靠,財政部還通過公開招標選擇50家社會中介機構對117個中央級非涉密部門自查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指派了26個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對30多個中央級涉密單位自查結果進行了專項審核。地方財政部門也委托了社會中介機構對有關單位自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