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記者田雨)公安部紀委書記、督察長祝春林8日表示,2007年,全國公安機關要普遍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把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獎懲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祝春林是在全國公安機關反腐倡廉工作會議上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要抓好領導干部的教育、監(jiān)督和廉潔自律,以領導干部的優(yōu)良作風帶出良好警風。
據介紹,在剛剛過去的2006年里,全國公安機關有43612名領導干部向組織報告?zhèn)€人重大事項,公安部審計局對部直機關和公安現(xiàn)役部隊的44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
來自公安部的統(tǒng)計顯示,各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在規(guī)定范圍內進行述職述廉21338人次,各級紀委負責人同下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6658人次,任前談話3756人次,誡勉談話6146人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和廉政談話制度得到較好執(zhí)行。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也得到較好執(zhí)行。通過監(jiān)督檢查和責任倒查,全國公安機關共有369名領導干部因沒有認真履行責任制被追究。
祝春林指出,全國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廉政教育,進一步抓好廉潔自律工作,嚴格執(zhí)行內部監(jiān)督的有關規(guī)定。紀委、政工部門要派員參加本級和下一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促進領導班子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