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20日電(記者應曲川)20日,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開一份處罰決定:四家未經授權擅自使用音樂作品的企業(yè)被勒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同時,分別被處以6000元到10000元的行政罰款。
據介紹,今年7月15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向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投訴:該市的易初蓮花超市、樂購超市、物美超市以及錢柜KTV等四家企業(yè)從今年6月開始,在其經營場所公開侵權播放該協(xié)會成員的音樂作品。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行政執(zhí)法人員當即展開調查取證,查實:易初蓮花超市、樂購超市、物美超市等三家超市從今年6月開始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的部分音樂作品作為超市的背景音樂;錢柜KTV則在其營業(yè)場所公開侵權使用《暗香》等19首音樂作品。據此,三家超市分別被處以6000元的行政處罰,錢柜KTV被處以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目前,杭州市不少大型百貨零售企業(yè)在經營場所播放背景音樂時都取得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的許可并支付了使用費,合法使用音樂作品的氛圍正在逐步形成。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這次對四家違法使用音樂作品的企業(yè)作出處罰,旨在鞏固前幾年來在宣傳保護著作權方面所取得的成績,進一步規(guī)范和繁榮杭州的版權產業(y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