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代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向大會作工作報告。 新華社發(fā)
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 新華社18日受權全文播發(fā)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3月9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代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向大會所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3月14日通過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全文約15000字。報告從四個方面對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進行了回顧:認真貫徹中央9號文件精神,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進一步完善;立法質量不斷提高,立法民主化邁出新步伐;監(jiān)督重點更加突出,監(jiān)督實效明顯增強;對外交往日益活躍,定期交流機制建設取得新進展。
報告確定了200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并提出要著重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繼續(xù)以發(fā)揮代表作用和加強常委會制度建設為重點,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好完善好;繼續(xù)以關系經濟社會發(fā)展全局和在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為重點,把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繼續(xù)以關系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為重點,把監(jiān)督工作落到實處。
根據(jù)出席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代表們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委員長會議對報告作了13處修改,主要修改有5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