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2月10日電(趙仁偉、趙永德)來自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消息,歷時3個月的山東省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近日結束,期間全省共有33.6萬農民工領到補發(fā)工資18012萬元。
從去年10月份開始,山東省勞動保障、建設、工會等部門聯合組織專項檢查,檢查重點為使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餐飲服務、加工制造、服裝紡織等行業(yè)。共檢查用人單位17726戶,涉及職工223.42萬人,其中農民工157.19萬人;檢查出拖欠工資總額23783萬元,其中農民工工資21412萬元;為39.04萬職工補發(fā)工資20142萬元,其中為農民工補發(fā)工資18012萬元。對少數因種種原因無法由用人方補發(fā)工資的,政府也安排有關責任方限期墊付。
山東省還加大了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檢查發(fā)現的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一律責令限期補發(fā),對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支付賠償金、實施行政處罰。對因拖欠工程款或非法轉分包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令優(yōu)先支付工資,拒不支付者,限制投標資格,取消和降低建設資質或緩建新開工項目,直至清理出建筑勞務市場。此次檢查期間,全省對違規(guī)單位經濟處罰60件,罰款49.5萬元;限制房地產和施工企業(yè)投標資格12家,取消和降低23名項目經理資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