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國務院《直銷管理條例》以及《直銷企業(yè)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直銷員業(yè)務培訓管理辦法》、《直銷企業(yè)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3個配套辦法正式施行。而《禁止傳銷條例》在11月1日已正式實施。
打擊傳銷是放開直銷的前提,規(guī)范直銷是禁止傳銷的保障,兩部條例的實施意味著“打擊傳銷”進入新時期。
傳銷仍然猖獗
據不完全統計,1998年至今年7月,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傳銷和變相傳銷案件16000余起,搗毀取締傳銷和變相傳銷窩點44794個,移送司法機關案件990起,涉案人員3700余人。
從查處的傳銷案件看,80%至90%是“拉人頭”,基本沒有商品,整個傳銷網絡完全依靠下線人員交納的金錢維系運作,是借傳銷的外衣行詐騙之實,是有組織的詐騙犯罪。傳銷手段更加惡劣,欺騙性更強,社會危害更大。如一些非法傳銷公司運作時不僅轉入地下,而且不再以傳銷的名字出現而冠以了最時髦而新鮮的名字,諸如加盟連鎖、共銷入股、供銷回饋……而傳銷人員公開對抗執(zhí)法事件時有發(fā)生,執(zhí)法工作難度加大。
為打擊傳銷提供支持
“兩部條例的實施將有效打擊傳銷的猖獗勢頭,但是形勢仍然相當嚴峻。”國家工商總局公平交易局打擊傳銷處處長吳雁對記者表示。
與1998年國務院打擊傳銷文件相比,《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有了具體的管理辦法和處罰舉措。
———對傳銷有了明確的定義。第二條規(guī)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fā)展人員,通過對被發(fā)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fā)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yè)績?yōu)橐罁嬎愫徒o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fā)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行為。
———明確了罰款金額。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組織策劃傳銷的,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對傳銷提供方便方有了明確的處罰辦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直銷市場準入資格相當嚴格
直銷業(yè)大門打開,并非所有企業(yè)都能分得一勺羹。得到直銷市場準入資格相當嚴格,只有這樣才能使正規(guī)的直銷企業(yè)良性健康發(fā)展。
首先是對直銷體系的控制。據了解,《直銷管理條例》對直銷體系的獎金計酬方式作出較為嚴格的規(guī)定。
其次,直銷企業(yè)應具有相當實力。保證金的數額在直銷企業(yè)設立時為人民幣2000萬元;直銷企業(yè)運營后,保證金應當按月進行調整,其數額應當保持在直銷企業(yè)上一個月直銷產品銷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幣2000萬元。
再次,團隊計酬方式被否定。新條例僅支持單層個人推銷,這種上下結構較為簡單也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則。工商部門強調,國外采用團隊計酬方式進入國內的企業(yè),必須真心實意地調整,不要抱僥幸的心理,搞擦邊球。
最后,新條例將從事直銷的企業(yè)限定為生產型企業(yè)。直銷產品被限為五類:化妝品、日化產品、小型櫥柜、保健品、保健器材。如超范圍經營,工商執(zhí)法部門有權進行查處。
另外,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家直銷企業(yè),若想獲得直銷經營的市場準入資格,必須從12月1日開始向相關部門申請,獲得批準的直銷企業(yè)將在政府網站上公布。工商部門提醒,凡是在12月1日之前在中國境內宣稱自己是直銷企業(yè)的,投資方和消費者請務必小心謹慎。
打擊傳銷任重道遠
《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的實施,并不意味著打擊傳銷工作從此一帆風順。據了解,在打擊傳銷的執(zhí)法過程中,工商機關面臨相當多的困難。工商部門希望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盡快綜合治理機制,互相配合、齊抓共管,有效遏制非法傳銷的猖獗勢頭。
通過互聯網進行傳銷和變相傳銷的行為日益突出。吳雁介紹,一些傳銷組織者除了有實物產品,還冠以“動力營銷”、“遠程教育”、“電子商務”的名義,騙人入會。一些國外非法傳銷組織,利用銀行或直接匯款取得收益,而產品采用走私渠道進入中國。目前工商機關已加大對互聯網傳銷的打擊力度,只要在互聯網上發(fā)布傳銷信息就定性為傳銷。(記者 敖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