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記者從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獲悉,針對近年來我省墾區(qū)、林業(yè)、風景區(qū)內多現自制獵槍前去打獵人員,公安機關自今年3月至11月,集中開展緝槍治爆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全省共收繳各類槍支188支、子彈1.6萬余發(fā)、炸藥300余公斤、雷管1800余枚、仿真槍1500余把、管制刀具2000余把。
自今年3月份開始,省公安機關對轄區(qū)所有涉槍涉爆從業(yè)單位開展定期檢查或抽查。截至目前,共檢查槍支彈藥從業(yè)1864家次,涉爆從業(yè)單位2137家次,檢查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發(fā)、大型集貿、物流配貨市場“五場”1706家次,發(fā)現非法礦點3家,整改安全隱患143起。全省共收繳各類槍支188支、子彈1.6萬余發(fā)、炸藥300余公斤、雷管1800余枚、仿真槍1500余把、管制刀具2000余把,共查處涉槍案件31起,查處違法犯罪嫌疑人36人。
據介紹,我省的槍支大部分都屬于歷史遺留問題,在1996年頒布槍支的相關法律條文后,公安機關開始收繳槍支。當時,很多人并沒有主動上繳,而是將槍支私藏了起來。非法私藏槍支的人們主要一是軍械‘槍迷’出于喜歡愛好,二是出于狩獵的需求。私藏槍支首先是具有潛在傷害別人的可能性,其次,人們用其獵殺野生保護動物,所以公安機關再次提醒: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都是犯罪行為。廣大市民如果發(fā)現身邊有人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或者其他危害社會和諧發(fā)展、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都應果斷撥打110進行舉報?!?/p>
案例1
做獵槍欲打鳥被批捕
1月28日,大慶市肇州縣公安局豐樂派出所接到舉報,稱在豐樂鎮(zhèn)的一條公路上,正有一人拿著一把獵槍大搖大擺地走著。隨后,辦案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魏某抓獲,同時收繳魏某持有的自制獵槍一支、鋼珠子彈36發(fā)和藥彈64發(fā)。
經審訊,據犯罪嫌疑人魏某供述,前些年經營農機修理部,剩下一根鐵管,用這根鐵管打磨加工成槍管,用鐵鋸弓子、鐵片、厚木板、經過焊接打磨自制成了一支土制獵槍,用來打鳥。1月28日,魏某拿著加工好的獵槍出去準備試驗時,被民警查獲。
1月28日,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槍支罪被肇州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6日,肇州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槍支罪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例2
景區(qū)持槍獵捕大雁被刑拘
4月23日,安達市公安局接到舉報稱:在安達市東湖水庫有人持獵槍打獵。石山派出所民警在東湖水庫東邊一車輛后備箱內發(fā)現一支雙筒立管獵槍,并將車上人員楊某、王某抓獲。經訊問得知,當日9時許,楊某、王某同石某、李某四人攜帶三支獵槍來到景區(qū)獵捕大雁。隨后,辦案民警在石某居住地起獲自制單筒獵槍1支(半成品)、黑火藥6.2公斤、自制銅殼獵槍彈24發(fā)各類制槍工具若干。
4月25日,東湖管理站魚塘承包人周某到轄區(qū)派出所主動上繳石某逃跑時在他家附近藏的兩支立管雙筒獵槍。4月27日,李某在專案組合力攻堅下投案。當日下午15時,警方將石某成功抓獲。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現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例3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 兩男子被判刑
3月2日,東京城林業(yè)公安局接到舉報:在三道林場馴養(yǎng)梅花鹿的鹿場附近山上,有2個人正在持槍打獵。警方從李某處收繳用獵槍改裝的掛管獵槍1支,半自動步槍子彈10發(fā)。經訊問,李某供述了于春節(jié)前后伙同林場的范某多次持槍到三道林場的施業(yè)區(qū)狩獵野生動物,獵獲野豬、狍子、野雞、飛龍、野兔等野生動物20多只。后來李某如實供述家中還私藏有一支小口徑步槍并用此槍多次同范某非法狩獵的事實。
目前,李某因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范某因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案例
4
三人駕車持槍
結伙獵殺灰鶴大雁
4月10日,建三江農墾公安局大興分局接到舉報稱:有3人在大興轄區(qū)的落馬湖一帶持槍打獵。警方將犯罪嫌疑人于某、宮某抓獲,另1人張某脫逃。
據于某、宮某二人交代,當日11點左右,其3人攜帶單筒五連發(fā)獵槍1支、56式半自動步槍1支、立式雙筒獵槍2支,駕車從富錦市駛入大興農場落馬湖一帶打獵,還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就被前來抓捕的民警抓獲。經核實,在嫌疑人逃跑途中及駕駛車輛內,共搜查出各種子彈200多發(fā)、被獵殺灰鶴1只、大雁10只。
目前,犯罪嫌疑人宮某已提起公訴、于某因情節(jié)輕微處以行政處罰、張某在逃,公安機關已對其上網追逃。
案例
5
毒案牽出涉槍案
的哥家中竟藏4支槍
5月,牡丹江農墾八五O公安分局在偵破一起涉毒案件時,獲悉的哥項某家中藏有非法槍支。3日17時,警方在虎林市一酒店門前將項某抓獲,并立即對其開展審訊,同時安排人員對其住處進行布控,防止槍支轉移。經依法對其居住地進行搜查,收繳單管獵槍、小口徑步槍、掛管組合槍、氣槍各1支,各種子彈20余發(fā)。
目前,犯罪嫌疑人項某因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
6
生產車間暗藏槍支
每年約友去打獵
近日,寶泉嶺農墾公安局在工作中得到線索,軍川農場居民李某在家中私自藏有獵槍及彈藥。民警在其工廠生產車間內繳獲1支雙管獵槍、1支單管獵槍,繳獲自制獵槍槍管2支、子彈100余發(fā)。在對犯罪嫌疑人李某進行突擊審訊時,李某交代軍川農場的治安員鄭某也有1支獵槍,“每年開春的時候,我倆會相約上山打獵”。當偵查員趕到鄭某家中時,鄭某已經逃跑。在偵查員對鄭某家中進行依法搜查時繳獲1支美國制造禿鷹氣步槍及氣槍鉛制子彈1盒。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鄭某因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已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