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澳大利亞西澳連續(xù)發(fā)生兩起華人華僑在海邊活動時被淹死的事件,其中一人為年僅兩歲多的小女孩,另一人為承擔著家庭重擔的中年男士,留下悲痛欲絕的妻子和一個剛滿1歲的孩子。
為此,中國駐珀斯總領(lǐng)館特別提醒在西澳州的中國公民,在海里、河里游泳或釣魚、捕蟹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1、 選擇良好天氣出行,出行前要告知家人、朋友自己的去向。
2、 從事淺海捕撈活動時盡量幾人同行,以便相互照顧。
3、 未成年人在海邊、河邊或淺水活動時,家長或親屬必須認真看護、監(jiān)管,不可只讓大孩子看管小孩子。
4、 不要在長時間駕車后下海或下河活動,否則由于疲勞,下水后容易導致體力不支或抽筋。
5、 游泳活動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段在標有紅黃色旗桿配有救生員看護的海域內(nèi)進行。
6、 抓鮑魚活動危險性較高,勿在風浪大和天氣不好的情況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