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政府出臺《云南省加快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工作督查考評辦法》。根據(jù)辦法要求,云南省將全面加強橋頭堡建設工作的督查考評,推動橋頭堡建設穩(wěn)步推進。
督查考評由云南省加快建設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會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監(jiān)察廳、省政府研究室、省法制辦負責對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進行督查考評。橋頭堡建設工作督查考評工作將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實現(xiàn)綜合督查和全面考評相結(jié)合、重點督查與專項考核相結(jié)合、年終集中考核與單位自評相結(jié)合的辦法,對各成員單位年度《目標責任書》完成情況,橋頭堡建設年度實施方案制定和推進情況,省委、省政府臨時確定的橋頭堡建設重要工作和重大項目實施方案制定和推進情況,橋頭堡建設有關信息報送情況,省委、省政府關于橋頭堡建設其他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考評。
督查考評將采取定期全面督查、不定期重點督查、動態(tài)監(jiān)測和年度考核評估等方式進行,對《目標責任書》總體完成情況、年度工作情況、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等進行全面督查;根據(jù)需要,對各成員單位年度《目標責任書》、橋頭堡建設年度重要工作和重大項目的推進情況進行不定期重點督查。督查辦公室將督查考評結(jié)果分為優(yōu)秀、良好、一般、較差4個等次,將對完成年度《目標責任書》任務較好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問責。(記者 尹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