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公布2012年第2次地方政府債券代理發(fā)行計劃的通知
財辦庫[2012]190號
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jié)算有限責(zé)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jié)算有限責(zé)任公司、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現(xiàn)公布青海、山西、北京、福建、寧夏、黑龍江、江蘇7個省區(qū)市政府債券代理發(fā)行計劃。執(zhí)行中如有變動,以屆時地方政府債券發(fā)行文件為準(zhǔn)。
財政部國庫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青海、山西、北京、福建、寧夏、黑龍江、江蘇
7個省區(qū)市政府債券代理發(fā)行計劃表
地 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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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期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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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期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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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行額(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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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biāo)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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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行額(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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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biāo)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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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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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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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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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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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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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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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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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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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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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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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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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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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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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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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 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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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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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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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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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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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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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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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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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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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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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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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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