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貴州省第12屆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評選工作啟動。
凡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之間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戲劇、電影、電視劇、廣播劇、歌曲,可報送至省委宣傳部文藝處,文藝類圖書可報送至省委宣傳部新聞出版處。申報作品數(shù)量:各單位申報的戲劇、電影、電視劇、廣播劇作品及文藝類圖書每項不超過3部,歌曲不超過5首。集中報送時間為3月30日至4月15日。據(jù)悉,專題組的評選工作在4月25日前完成,優(yōu)秀作品獎獲獎名單公示5月15日前完成。參評全國第12屆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的申報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
此次評選將遵循以下原則:堅持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可讀性的統(tǒng)一,堅持社會效益、經(jīng)濟效益的統(tǒng)一,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導向性、權威性、群眾性。獲獎作品要體現(xiàn)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要求,展現(xiàn)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反映國家發(fā)展、社會進步、人民創(chuàng)造、時代風尚的良好思想內涵和精神追求。
此次參評作品的門類包括戲劇(演出場次不少于50場,京劇、歌劇不少于30場)、電影(須公開放映并有較高收視率)、電視劇(須在省級以上電視臺播出)、廣播劇(須在省級以上電臺多次播放并已有廣泛社會影響)、歌曲(須在省級以上電臺、電視臺多次播放、播出或舞臺演出并已有廣泛社會影響)、文藝類圖書(必須由本省出版單位出版的長篇小說、報告文學和紀實文學,發(fā)行量達到3萬冊)。
獎項設置成立6個專題組,其中戲劇組的評審工作由省文化廳負責;電影組、電視劇組、廣播劇組的評審工作由省廣電局負責;文藝類圖書組的評審工作由省新聞出版局負責;歌曲組的評審工作由省文聯(lián)負責。各專題組對參評作品進行評選時,采用實名投票方式,分別評出戲劇、電影、電視劇、廣播劇、文藝類圖書備選作品各4部;歌曲備選作品6首。涉及同一主創(chuàng)人員的備選作品不能2部(首)。領導小組對各專題組提出的獲獎建議名單進行審議,最終確定戲劇、電影、電視劇、廣播劇、文藝類圖書優(yōu)秀作品各不超過3部;歌曲優(yōu)秀作品不超過5首。
在獎項設置方面,對在組織實施“五個一工程”中獲得貴州省第11屆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優(yōu)秀作品獎,或有一件以上作品入選全國第11屆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的單位,授予“組織工作獎”。對于入選“五個一工程”的作品,授予“優(yōu)秀作品獎”。凡獲得上述獎項的單位,均由省委宣傳部頒發(fā)獲獎證書與獎金。獎金從貴州省宣傳文化發(fā)展專項獎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