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務公開透明運行將全面推開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就提高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規(guī)范化科學化水平、促進基層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工作出臺意見。意見要求,2012年6月底前,企業(yè)、農村、學校、機關、科研院所、街道社區(qū)、社會組織等基層單位,要基本完成編制基層重要事務目錄、廉潔風險評估、制定防范措施和繪制重要事務管理運行流程圖等基礎工作,形成規(guī)范化科學化管理的基本框架。到2012年底,將程序化管理和公開透明運行機制在所有基層單位全面推開。
基層單位要明確重要事務范圍
意見要求,各基層單位要依據黨章、黨內法規(guī)、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對管理事務和工作內容進行全面梳理,分類確定重要事務事項,列出詳盡的目錄清單,并報上級組織審核。
原則上,凡事關區(qū)域經濟社會發(fā)展和部門單位業(yè)務發(fā)展的重大問題,事關管理和服務對象切身利益和民主權利的重要事務,事關人、財、物管理和容易引發(fā)不公、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事項,都要納入其中。同時,要根據形勢發(fā)展、政策調整和社情民意動向,對重要事務實行動態(tài)管理,及時調整和充實。
重要事務需科學設計運行程序
對確定的每一項基層重要事務,都要按照權責明確、制約有力、監(jiān)督有效、方便快捷的原則,科學設計運行環(huán)節(jié)和步驟順序,逐環(huán)節(jié)明確責任主體、操作流程、工作標準和相關紀律等,并以流程圖的形式固定下來。
意見強調,在此過程中,要注重防范廉潔風險,認真查找每一項重要事務、每一項權力行使、每一個運行環(huán)節(jié)可能出現的廉潔風險點,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注重保障群眾的民主權利,充分發(fā)揮群眾在基層事務管理中的主體作用。注重應用現代科技,有條件的地方和基層單位要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用信息技術主導或輔助程序執(zhí)行,最大限度減少人為操作空間。
能公開的要全面公開
意見指出,對納入程序化管理的基層重要事務,要全面予以公開,實行公開透明運行,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保證公開的全面性和真實性。凡基層重要事務,只要不涉及黨的秘密、國家秘密和商業(yè)秘密,不影響社會穩(wěn)定,都要全面、具體、真實公開。不僅要公開運行結果,而且要公開決策依據和運行過程。同時,對重要決策事項,要實行預公開,提前告知決策事項和內容,讓基層黨員群眾參與進來。對事關工作全局、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要建立點題公開制度,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接受群眾詢問和質詢。
保證公開的時效性和層次性。在公開時限上,要與公開內容相適應,做到固定內容長期公開、常規(guī)性工作定期公開、動態(tài)性和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和應急性工作即時公開。在公開范圍上,要與重要事務涉及的范圍相一致。
保證公開的多樣性和互動性。要在用好會議、文件、廣播、電視、公開欄、明白紙等傳統(tǒng)公開方式的同時,充分運用互聯(lián)網、局域網、觸摸屏、手機短信等現代信息手段,同時與開展領導接訪、民主議政、民主評議、述職述廉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公開。
運行違規(guī)將被追究責任
意見要求,建立基層重要事務運行記錄,每半年定期分析運行績效。建立和完善評判復審制度,凡管理和服務對象對重要事務運行過程或結果提出異議、申訴、檢舉的,要組織評判復審。定期組織黨員干部群眾對重要事務運行情況評議考核,評議考核結果要及時、如實向群眾公開。
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事務運行過程中不按程序操作、不嚴格執(zhí)行制度,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要依據運行記錄,實行責任倒查,視情節(jié)和危害程度,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記者 周遠 實習生 何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