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yè)將進入全面深入發(fā)展的重要階段。為此,文化部將采取系列措施支持西藏推進非遺保護工作。
正在拉薩舉行的第三屆中國西藏文化論壇上,文化部副部長、中國西藏文化保護與發(fā)展協(xié)會副會長楊志今作了以上表述。
楊志今介紹,“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將向西藏傾斜,支持西藏對“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重點保護與傳承。文化部將根據這些項目不同類別特點和具體情況,幫助西藏制定科學的項目保護規(guī)劃,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予以保護。
目前,西藏已基本形成了國家、自治區(qū)、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藏醫(yī)藥、藏紙、唐卡、拉薩囊瑪等76項目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格薩爾說唱藝人次仁占堆、藏族唐卡畫師丹巴繞旦等53人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222項代表作入選自治區(qū)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他說,文化部還將幫助西藏改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生存狀況與工作環(huán)境,為傳承人開展收徒傳藝、教學、交流活動創(chuàng)造條件,對項目生存瀕危、傳承鏈條脆弱且代表性傳承人年老體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搶救性記錄。
據悉,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評審工作正在進行,相關政策將對西藏申報的傳承人予以傾斜。同時,文化部還將幫助西藏選擇歷史文化積淀豐厚、存續(xù)性良好,具有重要價值和鮮明特色的文化形態(tài)進行整體性保護,爭取設立拉薩河流域文化生態(tài)保護區(qū)。
此外,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傳習所、民俗館等建設將得到支持,西藏各級文化行政部門主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管理人員、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和項目保護單位的工作人員及傳承人的培訓也將被妥善安排。
楊志今說,文化部在舉辦全國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演出活動時,還將專門邀請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參加,大力推進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走出去”,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外交流活動,介紹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成果。
據介紹,2005年以來,文化部已安排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累計達3258萬元,西藏自治區(qū)財政也投入近3000萬元,具有顯著民族特色的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了合理的傳承、有效的保護和大力的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