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青海省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案件情況通報會分析會在省檢察院召開。會議通報2007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查辦的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案件情況,分析青海省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件的特點、規(guī)律和原因,要求充分發(fā)揮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有關單位的聯系與溝通,推進工程建設領域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的深入開展。
會議指出,近年來,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多發(fā)、易發(fā),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為此,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2009年印發(fā)了《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決定用兩年左右的時間,集中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省委和高檢院對此工作作了專門的部署,省檢察院作為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能部門,嚴格按照省委和高檢院的總體部署對青海省的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進行了具體安排。目前,此項工作正在有序開展。從2007年至2010年10月,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工程建設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82件94人,占同期職務犯罪案件立案總數的14.7%和12.6%。其中大案54件、要案9件;貪污15件20人;受賄51件51人;挪用公款3件4人;行賄12件13人(對單位行賄1件1人)。涉案總金額達2079萬元。
會議強調,近年來,青海省緊緊抓住中央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fā)戰(zhàn)略、中央支持青海等省藏區(qū)發(fā)展、玉樹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等機遇,開工建設了一批事關全省經濟社會發(fā)展全局的重點工程。這些事關國計民生的工程建設項目能不能順利進行,領導、干部在此過程中能否經得起考驗,直接關系到青海省經濟建設的全局,關系今后的長遠發(fā)展。所以,預防工程建設領域的職務犯既是當前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責,也是各有關部門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促進經濟增長,化解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內容。因此,各檢察機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合作和配合,切實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推動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深入開展,促進工程建設項目高效、安全、廉潔運行,保證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的貫徹落實。
會議強調,要突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措施,扎實做好工程建設領域的預防工作。要進一步健全工程建設領域各項制度,保障工程建設規(guī)范有序。注重對工程建設內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制度預防,進一步加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制度。要進一步加大查辦和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的力度,集中力量查辦有影響、有震動的大案要案和窩案串案,特別是要嚴肅查辦嚴重行賄犯罪,形成強大聲勢和規(guī)模效應,才能有效地預防職務犯罪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