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0年上海世博會順利舉辦,鐵道部、公安部日前聯(lián)合發(fā)出通告,即將實施旅客攜帶物品和托運行包安全檢查。
通告要求,4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間,鐵路部門安檢將升級,所有旅客的行李、隨身物品都必須接受嚴格檢查,嚴禁非法攜帶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zhì)及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進站乘車。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藝品刀、剪刀、鋼(鐵)銼、斧子、錘子等利器、鈍器,應一律放入行李中托運,不得隨身攜帶。
旅客應自覺接受并配合鐵路部門在車站、列車上的安全檢查。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可疑物品的,旅客應自行取出并接受進一步檢查。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堅持攜帶上述物品的旅客,鐵路安檢工作人員依法禁止其進站乘車。旅客已攜帶上述物品進站上車的,應主動交鐵路工作人員妥善處置。禁止在車站及列車上隨便拋棄危險物品。
嚴禁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物品,不得將危險物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行李包裹托運入應自覺接受鐵路部門的安全檢查,并實行實名登記。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虛報品名登記的托運人,鐵路部門依法拒絕其托運行李物品。行李包裹收貨人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否則鐵路部門有權拒絕交付。
旅客和托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鐵路管理機構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非法攜帶各類違禁物品進站乘車,隨身攜帶管制刀具以外利器、鈍器,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物品或?qū)⑽kU物品匿報、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拒不接受安全檢查及其他擾亂安全檢查秩序的行為。
鐵路部門要在車站、列車設置安全檢查點,并在醒目位置張貼《鐵路禁止攜帶物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