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起,北京市新建的地鐵線,將一律設專供殘疾人、兒童等特需人群使用的低位售票窗口。每個車站還須至少設置一條無障礙檢票通道,凡有公共固定電話的地方均應設置低位電話。
4月1日起,北京市首部《城市軌道交通無障礙設施設計規(guī)程》將實施。標準規(guī)定,無障礙設備應設在車站廣場、停車位、入口、臺階、樓梯、扶手、電話、售票窗口、自動查詢臺、檢票通道、廁所、車廂及標識牌等區(qū)域,必須具有高安全性,且須低噪聲。
軌道交通車站廣場設置P+R停車場時應設置1至2處殘疾人停車位,車位應靠近車站出入口。
乘客通行的樓梯、站臺候車處、將乘客引向無障礙電梯及無障礙檢票通道或無障礙車廂等處的通道,均應設盲道。軌道交通相應區(qū)域須設低位服務設施,包括電話、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查詢機等,還應設無障礙檢票通道。
此外,新建線須設無障礙車廂,改造線也應增設無障礙車廂。目前一些在用新線已設置了無障礙車廂,像1號線、2號線這些老線路在進行車輛改造更新時,也增加了無障礙車廂。正在建設線路和未來建設線路,將會設計低位的售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