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水利部在北京組織召開了《珠江河口河海管理范圍劃定研究》報告專家評審會議,部總規(guī)劃師、規(guī)劃計劃司司長周學文主持會議。該項研究是按照水利部的部署,由部政法司負責指導、珠江委組織開展的。
會議認為,劃定珠江河口河海管理范圍,確定有關部門管理職責,對于加強珠江河口地區(qū)開發(fā)建設、岸線水域保護利用和海洋管理具有重要意義,開展珠江河口河海管理范圍劃定研究工作十分必要。會議指出,研究報告提出珠江河口河海管理范圍河流管理區(qū)、河海混合管理區(qū)、海洋管理區(qū)的劃分方法具有一定的創(chuàng)新性,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論證;研究報告提出的珠江河口行政管理的原則和建議,可以作為珠江河口河海管理范圍劃定的技術依據。會議要求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專家提出的建議和意見,進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報告,盡快上報水利部。
部規(guī)計司、政法司、建管司、水規(guī)總院、珠江委的有關負責同志以及河口、海洋、政府法制方面的特邀專家參加了評審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