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徐祖遠在我國遠洋船舶防海盜工作經驗交流會上指出,從發(fā)展形勢看,海盜問題的解決不可能短期見效,航運企業(yè)要進一步做深做細做實船舶自防自救工作,積極配合軍艦護航,做好長遠打算。
據統計,截至2月22日,我海軍艦艇編隊在亞丁灣、索馬里海域共完成22批次63艘船舶的護航任務,有效保證了我國船舶的安全。但是,目前亞丁灣、索馬里海域海盜仍很猖獗,海盜活動的范圍和劫船的方式又有了新變化,給防范工作帶來了更大的難度。
針對當前護航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徐祖遠要求,接受護航的船舶必須遵守護航行動的有關紀律,服從軍艦的統一指揮,不應該擅自脫離護航編隊。航運企業(yè)要及時掌握已經公告的定期護航班期,明確計劃加入定期護航編隊的船舶并合理安排相應的班期。不能按海軍公布的時間抵達接護點但又需護航的船舶或航速低于10節(jié)的船舶要提前9天向交通運輸部申請。
實踐證明,船舶自防自救是保證船舶安全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徐祖遠強調,航運企業(yè)要密切關注海盜活動的動向,調整應對策略,及時向所屬船舶發(fā)出預警通報,指導船舶做好自防自救工作。船舶要按照從難從嚴的要求,開展經常性的演習演練,保證隨時可以應對突發(fā)事件。他特別強調,在瀾滄江—湄公河、黑龍江、烏蘇里江等國際河流航行的船舶也要采取相應的自防自救措施,加強預防武裝襲擊、搶劫等方面的工作。
據悉,日前,交通運輸部借鑒國際上防范海盜的成功經驗,編制了《防范索馬里海盜最佳做法》,供航運企業(yè)參考。(劉興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