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發(fā)布了2008年全國審計情況統(tǒng)計結果。
統(tǒng)計結果顯示,2008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124139個單位,對23971個單位實施了專項審計調查。
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共為國家增收節(jié)支868億元,其中已上交財政556億元,已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55億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257億元。
審計后,核減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資和結算額363億元,幫助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挽回或避免損失127億元,向司法、紀檢監(jiān)察機關移送事項1410件。
全國審計機關共完成對34389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后,112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和387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各級審計機關共出具審計報告115600份,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10133份,向社會發(fā)布審計結果公告3140篇。提交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144 055篇,其中被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批示、采用78693篇次,占55%。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203109條,其中已被采納132269條,占65%。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5519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