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在濟南召開的山東省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會議提出,今年要淘汰關閉年核定生產(chǎn)能力6萬噸以下的煤礦26處,確保全省煤礦安全生產(chǎn)長治久安,促進山東煤炭企業(yè)增長方式的轉(zhuǎn)變。副省長王軍民出席會議并講話。
山東省提出,今年關閉的26處煤礦要確保達到五項標準:吊銷相關證照;停止供應并處理火工用品;停止供電,拆除礦井生產(chǎn)設備、供電、通信線路;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妥善遣散從業(yè)人員。列入關閉計劃的煤礦,嚴禁關閉前突擊生產(chǎn)、亂采濫挖。
關閉煤礦的剩余采礦權價款,在對剩余資源儲量重新進行核實備案并對采礦權價款重新進行評估確認后,對地方分成部分,用于關閉煤礦補助。對關閉煤礦所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等費用,從關閉之日起,企業(yè)可自主支配。(徐永杰 湯先儀 張思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