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令
第 83 號
為了適應經(jīng)濟社會和衛(wèi)生事業(yè)發(fā)展,健全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維護法制統(tǒng)一,推進依法行政,經(jīng)2011年4月11日衛(wèi)生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全國城鄉(xiāng)孕產(chǎn)期保健質(zhì)量標準和要求》等7件部門規(guī)章(見附件)。
本決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衛(wèi)生部決定廢止的部門規(guī)章目錄(7件)
部 長 陳 竺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衛(wèi)生部決定廢止的部門規(guī)章目錄(7件)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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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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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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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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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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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城鄉(xiāng)孕產(chǎn)期保健質(zhì)量標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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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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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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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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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部部屬醫(yī)學科學研究機構人員編制原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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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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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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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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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產(chǎn)科專科醫(yī)院組織編制原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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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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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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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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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城市圍產(chǎn)保健管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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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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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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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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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nóng)村孕產(chǎn)婦系統(tǒng)保健管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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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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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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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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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接生常規(guī)(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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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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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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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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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監(jiān)督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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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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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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