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利項目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結(jié)合當(dāng)?shù)貙嶋H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對于從事微利項目的,財政據(jù)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