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日前制定出臺新的礦產(chǎn)資源補償費征收標準。新標準增加了鍶精礦、硫精礦和膨潤土等礦種的礦產(chǎn)資源補償費征收標準,規(guī)定鍶精礦、硫精礦和膨潤土分別按每噸不低于400元、140元、180元為計征基數(shù),征收補償費為12元/噸、2.8元/噸和3.6元/噸;同時,對鐵礦石補償費的征收標準進行了調(diào)整,將原來統(tǒng)一征收55元/噸,調(diào)整為按鐵礦石原礦五個不同品位分別計征40元/噸、130元/噸、190元/噸、240元/噸、290元/噸的補償費。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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