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董素玉)全國政協(xié)委員梁季陽8日在全國政協(xié)十一屆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作大會發(fā)言時建議,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已刻不容緩,只有建立科學公正的土地使用、流轉制度,合理配置與高效地利用土地資源,土地管理中公權與私權取得平衡,才能保證國家糧食安全、社會和諧穩(wěn)定。
梁季陽委員說,改革開放以來,土地資源被大規(guī)模開發(fā)利用。在征地中支付補償費用是幾萬元的一畝地,在有償出讓時價格可達十幾萬元、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巨大的價差使得地方政府熱衷于“以地生財”。由于在土地資源利用管理中公權的過度運用,造成了一系列嚴重問題。
梁季陽委員指出,土地管理不當引發(fā)三大經濟社會問題:一是耕地資源銳減,糧食安全受到威脅;二是被征地農民失地失業(yè)無保障,有失社會公正,社會穩(wěn)定受到威脅;三是土地高度壟斷經營成為導致房價快速上漲的重要原因。
梁季陽委員說,規(guī)范土地管理的當務之急是嚴格限制“公權”的運用。應該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的內涵,縮小強制性征地范圍。確與“公共利益”有關的大型工程項目的征地應該以市場價格足額補償。對于經營性的土地開發(fā),應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作,通過用地者與供地者協(xié)商,通過國土資源部門辦理集體所有土地流轉手續(xù)。